“呵呵呵……”
笑声低了下来,众人不自觉地侧耳倾听。
“从此我们一见如故,
从此我们隔墙相叙。”(and so,as kinsmen met a night,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吼吼吼……”
除了少数几位反应太慢的人之外,几乎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直到苍苔蔓过唇际,
将我俩的名字从世间拭去。”(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
这下满场寂静,针落可闻!
好吧,这首诗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得不解释一下。
原版叫做《i died for beauty》,直译是《我为美丽而死》,余光中老先生则翻成《殉美》。(注释1)
原作者名叫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这位高产的女诗人生于1830年,死于1886年。
她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一辈子未婚,而且25岁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过起了宅女……那个修女一般的生活。
艾米莉狄金森这个名字对于赛里斯人有点陌生。但是美国文学界公认她是美利坚诗歌史上排名第二的大诗人,仅此《草叶集》的作者沃尔特惠特曼。同时,她和惠特曼一样,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
狄金森女士一生写了将近1800首诗歌,但是生前只发表了七首。其余诗稿被她的堂妹捐赠给了哈佛大学档案馆,而这些诗歌直到她死后才得到世人的关注,陆续地出现在公众面前。
所以这首诗确实已经写出来了,但是1921年还没有公开发表。
很明显,我们的袁大师觉得这首诗太特么适合自己了。
他也不顾了那么多,拿过来把“beauty”改成“handsome”就写在自己的“遗嘱”里面了。
于是就成了他的“老三篇”中的最后一首——《我为英俊而死》。
……………………………………
注释1:慕容觉得余光中先生那个版本太过追求直译了,所以自己翻了一下,见笑见笑。余先生的译本放在作品相关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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