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的部分就给猪弟!”陆飞英的手指微微下移,偏头神色飞扬地看着并肩站着的金发青年。
黄色的篝火旁,少年的脸一半暴露在温暖的火光中,一半隐入了深邃的夜色中。
唯一不变的是少年那如夜空一般的眼眸,仿佛有无尽的星光在闪烁,照亮了整个夜晚。
“我……也有份?”朱迪愣愣道。
“那当然,这个可是猪弟的咕噜兽!”陆飞英自信地点了点头,理应如此,他最公正的啦。
“所以,我的咕噜兽,里脊给那只蠢狗,我吃排骨。”久经欢场的朱迪并没有被蠢兔子的糖衣炮弹给蒙蔽,他咬牙看着并不知道自己心思暴露了的蠢兔子,“我果然不如那只蠢狗?!”
兔兔:……
陆飞英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
糟糕,经典的翻车案例,这种情况在兔兔研究过的很多书中都是灾难现场,一个不小心就是人财两失——指的是同时失去金主健壮的肉|体和金主巨额的财富。
所幸陆飞英对此早有准备,他立马狗腿地上去捏捏朱迪的肩膀,讨好道,“发财只是只病狗,现在就像是个老人家。”
“给它里脊是因为它咬不动最香的排骨,我这是尊老爱幼,没有别的心思。在我心里,当然是猪弟最重要的啦。”
朱迪看着满嘴跑火车的蠢兔子,冷笑了一声,这件事算是揭过了。
陆飞英松了一口气,他随即看着山一般巍峨的咕噜兽,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肉,问道:“猪弟,这么多肉,我们今天真的吃得完吗?”
“当然吃不完。”朱迪无语道。
哪有做饭刻意做少的,一般都是预留多一份,就怕吃不饱,朱迪是算好了陆飞英的食量后才抓的咕噜兽。
陆飞英闻言眉头微皱,“浪费食物可耻诶。”
想了想,兔兔点了点光脑,问道,“猪弟,你之前说光脑可以通话对吗?”
“嗯。”朱迪有不妙的预感。
果然——
“那我们邀请封大哥来一起?”对于陆飞英来说,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
朱迪的脸黑了,他说的管够,可不是这样子的管够!
“猪弟你放心!封大哥可以吃猪肩肉!”那个是除了里脊肉和排骨外,口感最好的肉。
朱迪简直气笑了,“陆飞英,那你呢?”
蠢兔子,你把自己排在哪里?
陆飞英抬起俊美的脸,迷惘地看着对面的金发青年,“什么我?”
朱迪绿湖一般的眼眸深深地看了蠢兔子几眼,看他根本不明白,也不打算再说了,“算了,没什么。”
他抬手将陆飞英引虫注意的毛绒耳朵压下,大提琴一般优雅的声音丝毫不客气,“我狩猎的咕噜兽,分配由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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