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薛志安不爱带着弟弟薛长明玩,妹妹薛鸿云也不爱和哥哥薛长明玩,唯一会和薛长明玩的,是权韶念。
权韶念一家都是老师,家族往上数也都在教育领域风生水起。她的姥姥姥爷和薛家的姥姥姥爷是旧相识,两家的后辈自然而然也成为了朋友。
权韶念长得好看,有气质,成绩好,人也好。愿意跟在她身后的人不比薛志安薛鸿云少,她是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大部分男生并不会喜欢薛鸿云那样的女生,薛鸿云太强势,太孤傲,太睚眦必报,一点也不懂浪漫和情调。和她谈恋爱是一场劫难。她好胜的心态会把这一切搞砸,爱情可不是擂台,不需要你一拳我一脚。
而权韶念完美符合了大部分男生心中的择偶标准,足够温柔、足够貌美、足够有钱。当时没有白富美的说法,如果有,那她就是白富美的代表。
不过这样一个人不是普通男生能够得着的,权韶念在学校和薛家那三个人走得更近。
薛家的兄弟姐妹也只对她一个人温柔。大哥薛志安大她一届,拿她当妹妹看待,薛鸿云小她一届,但气势上薛鸿云才像姐姐,于是她还是被当作妹妹。
权韶念和薛长明同级,各方面来说,都和他更有共同话题。
每次当薛长明被人遗忘的时候,她总能轻轻地找到他,捡起他。
所以,薛长明喜欢她,很早就开始喜欢她。但他从来没有对权韶念说过这份心思,他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欢。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哥哥薛志安也喜欢权韶念。这个结论不是薛长明猜出来的,是薛志安亲口对他讲的。如果他要对权韶念表白,无疑是当众向薛志安下战书。
他抢不过薛志安,从小到大,只有薛志安抢他东西的份,他毫无还手的能力。
权韶念琴棋书画样样通,尤其是舞蹈,她加入了学校的艺术社团,还会钢琴和管弦乐,每次文艺汇演都能看见她的身影。有她主持的汇演,总是座无虚席。
通常,都是她和薛志安一起主持,俩人搭档了两年,十分默契。明年薛志安就要毕业上大学了,今年是他们搭档的最后一年。
薛志安回到家,对薛长明说,他会在毕业之前把权韶念泡到手。他像通知一样,说完就走了。
薛长明走到后院,拿出笼子,里面装着他前些日子抓到的一只野猫。他把野猫薅出来,摁在地上,拿手里的笔狠狠戳下去。一直戳到手里的猫不再叫了之后,他才轻松地舒了口气。
家里的女佣听到声音走上来,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了一跳。她赶紧掏出一只手帕,把他拽到一边,擦干净他手里的血。
“长明,答应我,别再这么做了。”
小时候,大概六岁,他也这样杀了一只猫,不过那会儿用的是小刀,这次用的是铅笔。
他不止杀猫,他也杀鸟,杀乌龟,杀鱼,这些都是家里养的。趁人不注意,他会抓来杀。那会儿他只想破开肚子,看看里面是什么,长大后单纯享受虐杀它们的快感。他已经不好奇肚子里有什么了。
薛志安喜欢养乌鸦,他就杀过他的一只乌鸦,最后栽赃嫁祸给了家里一个阿姨,阿姨被辞退了,到现在大家都不知道杀了那只乌鸦的人其实是他。
只有在这样的时刻,薛长明才会拥有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快乐,才会获得从未体验过的掌控感。
薛志安在男女关系上十分放浪,因为家里有权有势所以没有女生敢吭声。他说要泡到权韶念,言外之意是什么已经很明显。
元旦汇演结束后,薛志安约权韶念聚餐,他表示这是整个社团一次聚餐,权韶念想也没想地答应了。
中午,权韶念和薛长明一起吃饭,说起了这件事。
薛长明手里的筷子掉了,他问:“你答应了吗?”
权韶念点点头,“当然,毕竟高三的那群人,包括你哥哥,他们马上要毕业了,错过这次可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聚了。”
薛长明捡起筷子,又问:“你喜欢薛志安吗?”
权韶念被他的问法吓了一跳,“怎么可能!”
这么回答好像有些失礼,她委婉地改口:“志安哥是哥哥,我对他的感情,和你对他的感情是一样的。”
那可不一样。薛长明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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