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这么一段时间,早就够他和女仔在娱乐快报》上占据头条了,结果现在还维持在一面之缘这种关系上。
抑郁的郑二少只能天天跟只动物园里头出现刻板行为的孔雀似的走来走去。
郑嘉和看他一天gameboy也不玩了,也不闹着要回港城找女仔了,就每天在套房里头晃眼睛,他有点受不了了。
他那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弟弟跑去宋明瑜开店的地方,秀了一把自己的“多金浪子”人设。
等郑嘉佑怎么等都没等到宋明瑜回南城,不小心在郑嘉和面前说出口
小郑总这才知道弟弟做了什么“好事”,至于后来的事情么——
不提也罢。
反正郑嘉佑现在想起来还叫苦不迭,他是真的不喜欢做生意!
把自己从不堪回首的回忆中捞出来,郑嘉佑喝了一口茶,还挺好喝。
不问就不问吧,反正今天来也不是为了说这个。
而且,靓女本来就是生意人,工作忙也是理所应当。
郑嘉佑左思右想,唯独只想给上一次火锅店的自己挽回一下形象。
他刚开口:“靓……宋总,上次在火锅店——”
但显然,他这话是没法说下去的。
因为郑嘉和迅速接过了弟弟的话——
“上次宋总新店开业,嘉佑是想表达支持,但没考虑到南城与港城不同,行事张扬了些,我代他向宋总说声抱歉。”
郑嘉和一开口,宋明瑜马上就感觉到了,这人和郑嘉佑虽然是兄弟,还长得很像,但性格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郑嘉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富家公子”,那郑嘉和身上的气质,和盛凌冬和她更像一点。
那就是生意人。
郑嘉和态度这么正经,宋明瑜也客气了一些:“没有的事,开门迎客,来者都是客,小郑总不用放在心上。”
郑嘉和轻笑一声,眼神示意弟弟把礼物拿出来。
“作为赔礼,准备了一份薄礼,希望宋总喜欢。”
宋明瑜接过来,礼物盒子很小,入手却是质地极好的天鹅丝绒,拆掉最外头的丝带,轻轻打开盒子。
——里面躺着一支小巧的钢笔。
钢笔在八十年代,是拿来送礼的“常客”,哪怕是厂附小,现在五年级,宋言川他们也要练习钢笔写字的。
但,这支钢笔和宋明瑜见过的那些都不同——它是一支纯金的钢笔!
有一点点沉,但握在手里极为舒服,极为贴合虎口的曲线,显然是大师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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