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
白白净净的少年盯着他煞有其事。
方衍之满脑袋长满了问号, 迎着耳边仿佛响起的少年先锋队队歌发出了来自灵魂的拷问:“……这啥?”
十五岁多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 居然态度极其端正地送了面红底镶金边的锦旗严严肃肃地双手捧给了方衍之, 态度端的那是要多老学究就能有多老学究, 就差来两撇八字胡。
方衍之当时就想, 这都什么年代了为什么还会有这种神奇物种的存在。
于是两个少年人就这么面面相觑了半天, 像是在进行什么奇怪的仪式。
上面那金光闪闪的“乐于助人”四个大字怼到跟前是差点闪瞎了方衍之同学的钛合金狗眼。
他目瞪口呆地对着他人生收到的第一面锦旗, 憋笑都快憋疯了,但送锦旗的那家伙看着他和锦旗的眼神实在有点过分认真,这让他怎么好意思笑出来,遂一本正经地双手接了并表示小老弟你以后归我罩了。
然后一罩就罩了很多年。
反正两人就这么莫名其妙神神奇奇地混成了兄弟,而那面金光闪闪的旗子也在方衍之的卧室墙上挂了将近十年,用以嘲笑自家兄弟那不堪回首的黑历史,直到江以谦“叛逃”去卧底的时候才被方衍之取下来锁进了箱子里。
可是即便后来如此,那面锦旗,还是完好无损的一放放到了现在。
有些朋友,知你意,可过命,一辈子得幸就遇上那么一个,无可替代,这也是为什么那会方衍之刚被误导认为江以谦叛逃后几乎快被打击疯了的原因,甚至于后来的几年他连这个名字听都听不得。
因为于他而言,江以谦早成了至关重要的家人,那件事,不是朋友对他的背叛,而是家人对他的背叛,意义完全不一样的。
两个人整个少年青年最开怀的时光,很大比重上都有对方的参与。
高中的时候天天待一起鬼混。
方衍之那时候坑兄弟是真坑兄弟,一点都不带客气的,自己逃课去网吧打网游,却让老实巴交给他打掩护的江以谦背了无数顶的巨大黑锅,替他写了不知道多少份检查,以至于江以谦模仿他的笔记到了炉火纯青方衍之本人都难以分辨的境界。
但义气也是真义气,偶然得知江以谦被社会人士勒索钱财,二话没说抄起一块搬砖冲着一群人就上,最后把一群人都揍了的同时自己也折了一只胳膊,打了快半个学期的石膏。
这事当时的江以谦完全不知道,还一度十分奇怪那群人为什么就突然就觉悟如此之高的从良了,一个一个跑过来点头哈腰地跟他道歉,态度十分良好。
当然他也没怎么在意。
后来也是偶然得知时,两人已在公大又同窗了两年。
江以谦抱着刚从楼下收来的一堆衣服把翘着二郎腿在床上看书的方衍之薅下来,一边把他的衣服拣出来劈头盖脸的丢过去一边嘀咕:“我说怎么回事,那时候你胳膊断了不是说是翻墙被罗叔在后面一吓掉下来了给摔得吗?”
“都什么时候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
方衍之咬着块糖把丢过来的衣服往柜子里塞,顺便十分手贱的拍了江以谦的后颈子一把,笑道:“我信口胡诌的你也信,罗叔那时候那么忙,哪有闲功夫搭理我?”
语罢,突然笑得贱兮兮地凑过去:“不要太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不过你要是非对哥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恨不得以身相许的话,我是不会介意你把我床底下的那双鞋刷了的。”
“……”
“呵”
江以谦冲他露出了个迷之微笑,一怀的衣服全都砸到了他那不要脸的兄弟脸上,扭头就走。
走了一半,被勾肩搭背的拖了回去。
“又干啥去,打球走啊。”
“不去,我鞋没刷完,周三要交的作业也没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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