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忙吗?”
“还早。”
男人走到她背后,看着镜子里的小姑娘在那涂香。
“这是什么?”
“宝宝霜呀。”女孩擦擦脸又抹抹手,化开后身上也香乎乎的,“涂上后就不怕长冻疮了,而且还很香呢。”
沈肄南玩着她披散的头发,笑道:“我说怎么一亲你,身上总有股甜香味。”
“……”
她不服输,重重一哼,“难怪你总喜欢抱着我啃!”
“没有也喜欢。”
“……”
宝珍看着镜子里的男人,混血的缘故,他生得高大挺拔,模样也很英俊,垂眸凝望她时,那双瞳色偏浅的异瞳更加深邃迷人,如果再配上他这副一本正经跟她说情话的样子。
[没有也喜欢]
小姑娘后知后觉红了脸颊,岔开这个话题,“沈生!”
她侧身,仰头问:“你要不要涂点?”
“我没有抹这些的习惯。”
“哎呀,你该好好护手啦。”
宝珍拉起他宽大的手掌,男人的手骨很漂亮,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有力,就是这双手现在经常在她身上作乱,有薄茧,也有淡色的疤痕,与肉色几乎融为一体,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是能感受到。
她挖了些白色的霜膏,从沈肄南的手背开始抹散,细致地顾及每一寸皮肤,“你都不知道,你的手真的好糙,也不是糙吧,就是被摸着不太舒服,刺啦刺啦的。”
尤其是握她的胸脯时,那种感觉到达了顶峰,她好几次都想说,但是没机会,脑袋都晕眩了。
沈肄南看着拉他手的小姑娘,他们身上有种共同的气味。
“不喜欢?”他问。
小姑娘倒是实称:“其实还好,最开始不太习惯,后面也还行吧,我只是想你好好护手,这天这么冷,别冻伤了。”
男人笑了。
“欸,这不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嘛,你戴上啦?”宝珍看到他的西装袖口,那里别着一枚银蓝色的珐琅袖扣,色彩沉稳,透着冷冽的质感。
这是当初她去参加法语测评考试后,在一家屹立数百年的老牌袖扣店买的,就这一对花了她十万美金,抵得上她在谢怀铖那干一个多月了。
她一眼就相中,觉得沈生戴上肯定好看。
然后就斥巨资买了,并连夜回到庄园,想赶着他生日结束前送出去,没想到当天深夜就去了扬徽市,后面又兜兜转转西贡和曼谷。
“真好看!”小姑娘拉着他的手打量,沾沾自喜:“我的眼光就是好!”
沈肄南忍俊不禁。
“沈生,你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你肯为我斥巨资买这么贵的袖扣,你说我喜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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