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有期没有料想到,自己的结契竟然会失效,薛闻笛掌心的平安符化作一缕浅香,将昏迷的人重新带回了尘世。
可平安符的力量,终究抵不过血水相融。
薛闻笛还是被蒙蔽了心窍,看向他的眼神隐约变得与常人不同。
钟有期起先只觉恼怒,这是一种失败,是一种羞辱,他需要的是对薛闻笛完全的掌控,只有这样,他才能大业得成,才能凌驾于仙鬼之上。
所以当薛闻笛捧着一束花,向他表明心意的时候,钟有期只是一声讥笑,他学着那些正道,慷慨陈词:“如今天下动乱,群魔未定,怎可耽溺儿女私情?”
见着对方眼神里的亮光渐渐熄灭,钟有期瞬间感到无比畅快。
“你说得对,是我莽撞了。”薛闻笛背过手去,耳尖飞红,“那等天下太平以后,我再与你讲。”
钟有期愤恨不已:“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说话?”
薛闻笛愣了愣,小声地,讨好似的说道:“你别生气,对身体不好。我带你回临渊治病,我有个认识的朋友,医术很好。”
听到临渊这个词,钟有期的怒火才稍稍平息,他想起来,自己很久没有去联系苏怜鉴了。
“好吗?”薛闻笛小心翼翼地问着他,“我会照顾好你的。”
那样恣意快活的人,从来没有露出过这般委屈的表情。
钟有期没有放在心上,他清醒地知道原因,这些归根结底,不过是魔血残留的蛊惑之力罢了。
但是薛闻笛,总是徘徊在他身侧。
给他喂药,带他出门晒太阳,讲一些有的没的笑话,还有,尽可能在清苦的生活中,做些可口的饭菜。
钟有期很早就知道,临渊的鱼,很鲜美。
伤好的那天,或者说,他愿意让自己痊愈的那天,他问薛闻笛:“你喜欢我什么?”
“不清楚,反正就是喜欢上了。”薛闻笛粲然一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天涯海角,哪里都行。”
“哪里都行吗?”
“对,哪里都好。”
薛闻笛说着,倏地脸一红,轻声问着,“你呢?你喜不喜欢我啊?”
钟有期被他问住了,喜欢吗?那是什么?他喜欢杀人的快感,喜欢将那些美丽的事物一点一点撕碎,喜欢看着猎物声嘶力竭的哀嚎,喜欢奔涌的鲜血,喜欢凋零的鲜花。
魔的天性如此,杀戮与掠夺会刻入骨髓,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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