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可不肯受她的拜,撑着床用胳膊阻止白玛,可白玛抚着她的手,上前一步,抬起手捧住于可的脸,额头贴着额头,不容她反驳的,再次将她比作救苦救难的菩萨,是他们家的恩人,是配享在佛前燃着长明灯的贵人。
老人家一边说,一边从怀中掏出一把藏刀搁进于可的手里。
那东西看着小巧,长而细,但入手却沉甸甸的,约十五厘米长,纯银刀鞘,刀柄为打磨光润的黑牛角,周身雕刻着线条流畅的卷草纹,正中央一只羽羽如生的老虎,顶端镶嵌一颗绿松。
这刀于可见过,是次仁的父亲的日常佩在腰间的,出鞘的刀身锋利无比,上面淬有火焰纹,听说有些年头,是他的祖父传给他父亲又传给他的。
这样一把小刀,虽不够威风招摇,但在牧区处理皮革,切割绳索,十分便利实用。
达瓦拉则每次见到这刀都爱不释手,总是让祖父摘下给她摸了又摸,讨要不成,还回去时留恋不舍。
于可口干舌燥,心想自己哪能跟观世音比,再者她也不好意思收下人家祖传的藏刀。
可还未摇头摆手,身后达瓦拉则像小鸟似的将头挤在两人之间,用普通话小声跟于可说:“你就要吧,扬莫为了来跟你道谢等了你一天。本来阿妈说要把她过新年才戴的蜜蜡项链送你,但我说你不会喜欢首饰,你有个首饰盒,但那里面的金子那么多,你看也不看,从来都不戴在身上。”
“我想你肯定跟我一样,喜欢这把刀。”
“而且这上面的老虎很像你,眼睛很大,是不是?”
于可啼笑皆非,再回头,白玛已经重新垂下眼皮捻起了佛珠。
于可握着这把锋利的刀,心中波动,有种说不出的百感交集。
她小时最爱的玩具是一把塑料手枪,那枪不大,最特殊的是握把的位置被涂上了反光的银色,乍一看,有些像贝母的光泽。
于可幻想自己是惩恶扬善的大侠,无论白天黑夜总会把这只廉价的玩具枪踹在兜里,直到不甚摔成两半,再也修补不了。
玩具手枪远不如手中的藏刀精致,具有破坏性,但它们似乎都代表了一种原始的力量,这力量后天被社会安放给男性,可女这个字从来不是天生的,她也渴望过拥有那种充满力量的独立自主。
除了小时候爱不释手的玩具枪,她还想起自己像达瓦这么大时最爱的游戏。
那时她非常迷恋在春天的公园里寻找各式各样的小虫子,将他们隔在白纸上,放在太阳光下面仔细观察。
除了研究花纹,触角,口器外,于可还很喜欢用一支墨笔,与这些不会飞行的爬虫玩巨人迷宫。
她是执笔的巨人,而虫蚁是被困在迷宫的微命。
每当虫子向前,于可便会执笔在它前面划上一道笔墨,虫子畏惧突然出现的墨水,踌躇片刻掉头变道,于可再次故技重施,如此,让它在一道道墨迹的迷宫中折返犹豫。
整个春天,于可执着于和虫子较量,乐此不疲。但于雯不屑一顾,她告诉于可虫子不会思考,所以自然不会逃离她设下的天罗地网,这场游戏里她永远是大赢家,根本是在浪费时间。
但于可却用事实反驳她的看法,因为每当纸张上的所有空白都被墨水填满时,小虫便会鼓足勇气踏过笔墨,从此不再畏惧墨水。
不过当年的姐妹俩都自认为是巨人,只是惊叹于小虫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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