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岐州佐史</b>
岐州佐史尝因事至京,停兴道里。忽见二人及一无头人来,云王令追己。佐史知其鬼,因问:“君在地下,并何职掌?”云:“是捉事。”佐史谓曰:“幸与诸君臭味颇同,能相救否事了,当奉万张纸钱。”王人许诺:“期后五日,若不复来者,即是事了,其钱可至天门街烧之。”至五日不来,吏乃烧钱毕,因移居崇仁里。后京中事了,西还岐州。至杏树店,复逢二人,问:“何所来,顷于旧处相访不是。所处分事已得免。劳致钱贱地,所由已给永年优复牌讫。非大期至,更无疾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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